2012年12月27日 星期四

不懂為什麼技轉Know how,學校要抽40%?

實在不太懂,為什麼虎尾科大的老師在執行企業技轉時,需要收管理費40%?

本校(虎尾科大)的專利授權使用規定大致如下:若申請專利的費用是學校出(包含國科會),則學校收的40%管理費(也許其中有一部份要回饋國科會);若是該專利的費用是老師個人出的,則學校收20%的管理費;到底老師是學校的員工,收管理費20%也許還算合理(其他學校也許更低!?)。

但,老師的know-how(也就是沒有申請專利的技術思想,也就是技術的形成過程中,學校或國科會沒有付額外的費用)技轉給廠商時,卻要收40%。60%給到個人,又要繳稅(稅率大概是12~20%),明年還要再抽2%的補充保費。算算剩下50%了。這好像太重了點。

也許,有人會認為這點小事,應該向學校反應;老實說,我已反應過很多次,研發長都已換過四任了,也沒解決。而有技轉的老師,私下都有抱怨,但總還是這樣。

這牽涉到的問題是:到底什麼樣的事會被組織所注意,而解決?組織的改善是如何啟動的?這個課題比較重要。

至於20%或40%其重要性也許還在其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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